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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12-2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扬州市纪委 字号:[ ]

  元旦将至,为严明纪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市纪委通报7起典型案例如下:

  宝应县小官庄镇计划生育指导站站长杨坚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杨坚违规用公款购买2.3万元香烟,用于该站公务接待。杨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原副主任(主持工作)杨向华违规发放考核奖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16年7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邮分中心以“归集、清逾、清欠考核奖”的名义,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奖金29.18万元,其中杨向华本人领取2.49万元。杨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启兵等人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期间,陈启兵与其他3名村干部商定,以虚列拆迁补偿款、环境整治费等方式,从集体账上报支14.01万元,其中11.47万元用于支出村招待费、香烟费等开销。此外,陈启兵等人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陈启兵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其他3名村干部也分别受到相应党政纪处分。

  江都区丁沟镇集镇办副主任、环卫所所长兼丁沟社区党总支书记殷德林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3月23日晚,殷德林违规接受其分管范围内某农贸市场老板的宴请,并安排丁沟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蒋磊通知社区及丁沟镇城管中队6名相关人员共同参加。殷德林、蒋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宴请的人员也分别受到相应党政纪处分。

  邗江区瓜洲镇军桥村党支部书记戎良云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3日,戎良云在组织军桥村25名党员前往镇江句容市新四军纪念馆开展党员活动过程中,到茅山风景区游玩,花费景点门票费用2125元。戎良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陵区环卫办湾头保洁中心主任颜日余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2月至2016年2月期间,颜日余违规利用慰问费、卫生服务费等费用,先后6次组织该中心人员赴海南省、连云港市、镇江市等地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花费共计5.02万元。颜日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副镇长丁同清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期间,丁同清利用负责泰安镇船厂拆迁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泰安镇部分船厂老板人民币计29.5万元。丁同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对其依法处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五年来,风气焕然一新,深得党心民心,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以上7起违纪典型案例中,有的以组织党员活动为名公款旅游,有的借考核为名发放奖金,有的虚列支出或设立“小金库”公款吃喝,有的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管以什么名义,找什么借口,只要违反党纪条规,都必须严肃处理。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又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清醒认识到纠正“四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坚若磐石的战略定力,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真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自觉行动、日常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的见招拆招,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